【招】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格宗移民安置点垫高场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SGZB14-132
招标编码:CBL_20140807_16671823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格宗移民安置点垫高场平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GDCX-SGZB14-132
1. 招标条件
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格宗移民安置点垫高场平工程的招标人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为国电大渡河猴子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属移民项目,目前资金已落实。现就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格宗移民安置点垫高场平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格宗集镇移民安置点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格宗乡境内,该移民安置点场地位于大渡河右岸,距上游的丹巴县城10km,距下游的猴子岩水电站坝址37.5km,下游的姑咱镇约97km,距泸定县城约126km。主要交通运输线路有国道G318线、G108线,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格宗安置点是将大渡河改道后垫高造地进行移民安置,垫高防护后造地面积约149.00亩。安置点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级别为4级。利用右岸主河道垫高形成场平,左岸边滩开挖成新河道,新河道长约1km,进口段河宽120m,出口段河宽150m,河道底高程1827m。采用石渣、砂卵石或土石填筑,回填垫高防护高度平均约20.00m,场地{zg}回填高度约25.00m;垫高场地外侧布置防洪堤对场地进行防护,堤线全长989.01m,堤顶及场地高程为1845.00m。左岸岸坡防护工程自索龙沟吊桥下游160m至1202.10m范围,总长度1041.95m。
2)本招标项目为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格宗移民安置点垫高场平工程施工,主要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如下:
左岸岸坡及河道整治工程、右岸垫高防护工程、{yj}安全监测工程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各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主要工程量包括土石开挖89.19万m3 、土石方回填228.11万m3 、混凝土3.52万m3 、钢筋1296t、锚杆8455根、锚索573束等。
3)本合同工期要求:计划2014年9月30日开工,2015年11月30日完工并移交发包人,合同总工期1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 近5年(2009年~2013年)具有独立承担过大型水电工程导(截)流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且土石方开挖、填筑100万m3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或近5年(2009年~2013年)具有独立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工程,且土石方开挖、填筑100万m3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4) 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一级建造师资质证。近5年具有担任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导(截)流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且土石方开挖、填筑100万m3及以上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
(7)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具有担任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导(截)流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且土石方开挖、填筑100万m3及以上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
(8) 近3年(2011年~2013年)财务状况良好。
(9) 近3年(2011年~2013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3.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 l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 3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 )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5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6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7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8 ) 被责令停业的;
( 9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1 ) 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2 ) 已被列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 13 ) 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1000.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14日。
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现场踏勘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时;集中地点:四川省康定县孔玉乡国电大渡河猴子岩公司营地。
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5.2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下同)2014年9月1日9:30时~10:30时,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定于2014年9月1日10:30时公开开标。
上述时间或地点若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联系人: 郭嘉 杨兴隆
电 话:010-88630073
手 机:15001150307
传 真:010-52726788
Email:zbcg316@
邮 编:101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郊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