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申请被拒绝,您有权提出申诉。在移民局做出判决后的18天内,申请人可向移民局地区办公室提出申诉,附上被拒的申请复印件。如审核结果由申请人本人接收,则必须在移民局做出决定后的15天内提出申诉,申诉的申请费为$385。此类申诉将由华盛顿特区的行政上诉办事处(AAO)审理。
注意事项
申请杰出人才要满足“十中取三”的原则,如果与规定中的十项标准不符,则若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证明,同样可提交,作为证明材料;
杰出人才不需有雇主,可自己申请,需要出具材料证明该外籍人士有自我聘用的能力;
若由雇主为受益人申请,则申请人须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证明雇主有支付薪水的能力。
职业背景限定在科学、教育、艺术、体育、商业等行业是不全面的;事实上,除了律师,其他360行业内人才都可以申请EB-1A项目移民。
1995年嘉际移民公司创立于美国洛杉矶,来自美国,更懂美国。首批客人来自新加坡、印度、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是一家国际化很强的移民老品牌与美国专业的EB-1A律师事务所合作 ,全世界范围内成功案例超过一千个家庭。
1、每年处理将近100例EB-1A案件
2、成功个案包括365行各个行业
3、由前移民局上诉委员会律师亲自辅导并负责疑难案件
4、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最快的能力
5、强大的美国本土律师团队鼎立相助
美国EB-1A移民专家:姚小姐(顾问总监)
免费热线:400-8020-116 电话:020-66654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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