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互联代注册全国保险经纪保险代理 【黄冬梅153-1313-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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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险市场的政策利好,停办已久的经纪牌照又开始发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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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基本要求如下:
一、办理机构和受理范围
试验区管理机构受理:总投资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
以下的外商投资
保险经纪企业的设立事项;需报商务部审批的,由试验区管理
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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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办条件
(一)保险经纪机构可以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设立保险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 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本规定的低限额;
3、 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4、 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 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 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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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程序
1、投资方凭中国保监会同意设立保险经纪机构的许可证及相关材料
向试验区管理机构报送设立外资保险经纪机构的申请;
2、试验区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是否批准或转报商务部的决定,
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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