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从事符合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成长性。其特点为科技潜力巨大,创新活力足、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更多详情联系李小姐 13076713123 微信同手机号码
一、补助方式与经费
2014年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100家,按企业2013年研发经费的65%的比例给予经费补助,每家企业{zg}经费补助限额60万元。
二、申报条件要求
本专项面向我市企业申报。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2亿元(不含2亿元)以下,其中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1.2013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1亿元以下的企业,要求近三年平均增长率20%以上。
2.2013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在1亿元—2亿元以下的企业,要求近三年平均增长率10%以上。
(二)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企业2013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
(四)企业在职从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2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30%。
(五)近3年企业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或主要产品(服务):拥有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有1件进入实审阶段;或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4件以上, 或软件着作权8件以上。
(六)成立满3年以上,即2011年1月前在广州市成立的企业。
(七)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建立较完善的创新管理制度。
(八)已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的不再申报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特色。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书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由2013年省科技厅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名单中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并与所附相关数据指标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成套装订。
(三)企业未来二年技术创新发展计划内容:申报企业结合自身技术创新发展实际,围绕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设、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管理体系建设等,侧重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提出工作重点内容;研究开发投入应逐年增长;专项资金用于加大创新投入。
公司主营业务:高新认证、项目申报、贯标、出具天猫、淘宝外观专利评价报告保正面、侵权分析报报告、专利定制保授权(无需技术)、专利转让、专利无效、专利侵权、商标侵权、专利申请、商标转让、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续展、商标异议、版权登记、等知识产权服务。更多详情联系 李小姐 13076713123 微信同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