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主要bao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0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0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期限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一样有许多时间限制,这些影响诉讼活动的时间称为诉讼期限。诉讼期限大体上可分为三个方面:
第0一,是司法机0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遵守的期限,如决定立案的期限、报请批捕的期限、侦查终结及提起公诉的期限、抗诉的期限、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诉讼的期限、审理结案的期限等。
第二,是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限。如关押的期限、的期限、监视0居住、的有效期限。
第三,是当事人和其他行使自己诉讼权利、完成某一诉讼活动的有效期限。如上诉的期限、提起诉讼的期限、提交辩护理手续的期限、申请取保候审的期限、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等。
建立以劳务偿制度。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有提供劳务的被执行人,可以尝试通过提供劳务的方式来偿还债务,即由被执行人到指定的劳动单位参加强制劳动,扣除其必要生活开支后剩余劳动所得由劳动单位直接扣留并转交人民法院用于履行赔偿义务。
完善的担保制度。将保证人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担保扩大到对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履行的担保。对提供保证金的,可在成立担保时预付被害人一部或全部赔偿金,同时,在取保候审条件消灭时,由执行机0关强制将保证金转化为赔偿金给付被害人。
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目前,我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实行的是以被告人本人现存的财产为限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的制度,其缺陷往往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最终实现,进而引发其他社会矛盾。所以,要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就须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来补充现行制度的不足。在被害人受害严重,刑事损害赔偿无法实现或赔偿不足的情况下,由社会或国家予以适当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