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运输合同
联合运输合同,简称联运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运人通过衔接运送, 用同一凭证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而订立的协议。
联运合同发生货物损坏、灭失等情况,需要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时,承担责任的原则与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不同。在联运合同中,不论属于何方责任,均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先行赔偿,再由终点阶段的联运方向负有责任的承运方追偿。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承运部门之间互相推卸责任,从而保护收货人的利益。
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简称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指按照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的接管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地点的货物运输。国际多式联运适用于水路、公路、铁路和航空多种运输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由于85%~90%的货物是通过海运完成的,故海运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占据主导地位。
物流成本的种类:
物流成本一般有以下几种分类:1,一般分类:直接成本或运营成本、间接成本;2,按物流功能范围分类:运输成本、流通加工成本、配送成本、bao装成本、装卸与搬运成本、仓储成本、物流信息技术相关成本;3,按物流活动范围分类:供应物流费、企业内物流费、销售物流费、回收物流费、废弃物物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