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 操作
4. 2. 1 操作时应首先试吊当重物离地后如运转正常
制动可靠方可继续起吊
4. 2. 2 作业时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也不得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
4. 2. 3 起吊过程中
严禁rh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手拉葫芦 安全规则
Safety rules for manually operated chain hoists
JB 9010
1999
替ZB J80 015—89
2000-01-01 实施
JB 90101999
2
4. 2. 4 不得使用非手动驱动方式起吊重物发现拉不动时不得增加拉力要立即停止使用
检查重
物是否与其他物件牵连
重物重量是否超过了额定起重量
葫芦机件有无损坏等
4. 2. 5 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以防损坏机件
4. 2. 6 严禁用2台及2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4. 3 违反安全规则操作的典型事例见附录
6 主要零部件的报废标准
主要零部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6. 1 吊钩
a) 断面磨损量超过名义尺寸的10%
b) 裂纹
c) 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d) 钩口尺寸变形增大超过名义尺寸的15%
e) 扭转变形超过10°
6. 2 起重链条
a) 链环直径磨损超过名义尺寸的10%
b) 11环节距伸长量超过3%单环节距伸长量超过5%
c) 裂纹或其他有害缺陷
6. 3 齿轮
a) 齿厚磨损量超过名义尺寸的10%
b) 裂纹
JB 9010
1999
3
c) 断齿
6. 4 摩擦片磨损量超过名义尺寸的25%
6. 5 链轮凹槽尺寸磨损增大超过名义尺寸的10% 6. 6 轴与轴承间的间隙增大超过名义尺寸的15%
6. 7 棘轮棘爪和弹簧出现严重磨损或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