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12月7日-8日,督导组在长沙市国税局开展督导调研。刘明权充分肯定了近年来长沙国税工作成绩,并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做牢基础。立足于“收好税、带好队”,打基础、强基础,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要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优化纳税fu务,推进国地税融合;抓好数字人事,充分激发队伍活力;抓好党建工作,强化“三员”身份意识。二是要务实创新。根据税收工作需要和现有工作基础,在务实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创新,通过不断创新来形成富有长沙国税特色的工作亮点。三是争当排头兵。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各方面优势,以“领头雁”“排头兵”的高标准、高规格和高要求来衡量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六)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范围:委托理记账协议、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其他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3.专职从业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专职从业人员按照档案交接办法交由理客户,如不能及时进行交接应交由档案室专职人员进行保管,专职从业人员不得自行封bao保存。
(五)会计工作交接
1、专职从业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首先通知理客户,同时将本人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3、专职从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