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击是一种自然现象,它能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具有极强大的破坏能力。雷电对人参、设备设施的主要方式有:雷击、雷电感应、雷击电磁脉冲。防雷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传导、搭接、接地、分流、屏蔽、躲避。雷电会导致多种不同形式的危害,没有任何一种办法可以全面防止雷电的危害。
采用多条引下线时,一类和二类防雷建筑物至少应有两条引下线,其间距离分别不得大于12m和18m;三类防雷建筑物周长超过25m或高度超过40m时,也应有两条引下线,其间距离不得大于25m。
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地面以下0.3m至地面以上1.7m的一段引下线应加竹管、角钢或钢管保护。采用角钢或钢管保护时,应与引下线连接起来,以减小通过雷电流时的电抗。引下线截面锈蚀30%以上者应予以更换。
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有关规定,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率划分为A、B、C、D四级,等级可通过雷击风险评估或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并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