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红石湾煤矿+770水平井底车场掘砌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红石湾煤矿+770水平井底车场掘砌工程(招标编号:SHIL1003008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夏灵武市临河镇红石湾煤矿
招标范围:红石湾煤矿+770水平井底车场工程,包括巷道掘进及铺轨,巷道为拱形断面,采用锚网喷支护,加强支护为锚索支护,喷射混凝土强度为C20,巷道水沟采用C20混凝土现浇,盖板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dy}标段:与主斜井、斜风井相关的进风行人联络巷99.2m、770消防材料库25m、把钩信号硐室2m、主井—风井联络巷28m、主井机尾拉紧硐室35m、770回风石门31.5m、770回风联络巷48.1m、770充电硐室44.2m、主井清理巷100m、回风立眼26m、回风水平区段煤仓98m3、{dy}区段煤仓585m3、780水平井底煤仓1617m3。
工期:220天。
第二标段:与副井相关的770水平车场单轨段213m、770水平车场双轨段72.1m、770运煤皮带斜巷190.3m、780皮带机头硐室40m、井底车场交叉点(4个)1624m3。
工期:205天。
投标单位参与1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必须分标段递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无死亡事故(提供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企业近三年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两项;(合同原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投标单位必须为神华宁煤集团评价的优良或合格施工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事故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在招标文件{zh1}一页)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2月22日上午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负责人:赵娜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 51810306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 51810309
邮箱:zhaona2129@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南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