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企业库   [请登陆]  [免费注册]
小程序  
APP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 免责声明 ]     [ 举报 ]
企业库免费B2B网站
搜产品 搜企业
客服电话:400-000-8722

住建部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点击右上角即可分享到朋友圈发送给朋友”分享,点击标题下方段工资讯”或长按二维码即可关注我。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建城[2016]12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14号),《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中关于企业注册资金的规定不再适用。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中以下内容不再适用:

(一)“一、一级资质(一) 资质标准”第1条中“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

(二)“二、二级资质(一) 资质标准”第1条中“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三)“三、三级资质(一)资质标准”第1条中“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二、《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 250号)中以下内容不再适用:

第三条中 “(一)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23日




郑重声明: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www.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会员咨询QQ群:902340051 入群验证:企业库会员咨询.

新的文章
 

段工资讯

微信号:dstzixun
功能介绍:地产及勘察设计行业相关资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