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企业库   [请登陆]  [免费注册]
小程序  
APP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 免责声明 ]     [ 举报 ]
企业库免费B2B网站
搜产品 搜企业
客服电话:400-000-8722

楚雄元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第6期)

点击上方
“楚雄热线”
可以订阅哦!




1、失信被执行人:阮绍金

执行案号:

 (2015)元执字第244号

被执行人:

阮绍金

性别:

年龄:

43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3281973XXXX0514

立案时间:

2015年9月30日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元民二初字第21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阮绍金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支付给原告刘秋芬大棚款人民币1000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00元,合计10100.00元。

 

被执行人住址:

元谋县元马镇摩诃村委会丙弄村66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它规避执行

2、失信被执行人:李建波

 

执行案号:

(2015)元执字第196号

被执行人:

李建波

性别:

年龄:

35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3281981XXXX0312

立案时间:

2015年8月6日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元民二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李建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给原告刘秋李俊森借款人民币5500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78.00元,合计56378.00元。

被执行人住址:

元谋县黄瓜园镇点连村委会下点连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它规避执行

3、失信被执行人:罗加莲

执行案号:

(2015)元执字第159号

被执行人:

罗加莲

性别:

年龄:

44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3281972XXXX0760

立案时间:

2015年6月30日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元民二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罗加莲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原告罗加珍购房款人民币43600.00元。

二、由被告罗加莲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给原告罗加珍安装自来水管道的人民币340.00元。

三、由被告罗加莲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00.00元。

合计:44640.00元

被执行人住址:

禄丰县土官镇指挥营村委会指挥营村114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部分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它规避执行

4、失信被执行人:阮绍清

执行案号:

(2015)元执字第242号

被执行人:

阮绍清

性别:

年龄:

53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3281963XXXX0536

立案时间:

2015年9月29日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元民二初字第21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阮绍清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支付给原告刘秋芬人民币400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0元,合计4023元。

被执行人住址:

元谋县元马镇摩诃村委会丙弄村51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它规避执行

 5、失信被执行人:叶继文

        

执行案号:

(2015)元执字第169号

被执行人:

叶继文

性别:

年龄:

55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3291961XXXX1310

立案时间:

2015年7月13日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楚中民二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叶继文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周汝德工程款651210.9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8410元,合计659620.9元。

被执行人住址:

武定县狮山镇大佛寺云南武定生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它规避执行

 6、失信被执行人:郑子芬

        

执行案号:

(2015)元执字第239号

被执行人:

郑子芬

性别:

年龄:

68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3281948XXXX0022

立案时间:

2015年9月23日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3)元民初字第56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郑子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赔偿给张新萍借款100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300元,合计102300元。

被执行人住址:

元谋县元马镇胜利街38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它规避执行

7、失信被执行人:陈辉

执行案号:

(2015)元执字第58号

被执行人:

陈辉

性别:

年龄:

32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3281984XXXX0973

立案时间:

2015年2月3日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元民一初字第135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陈辉自2014年4月1日起每月支付给陈培源抚养费200元,至陈培源年满18岁止。

被执行人住址:

元谋县黄瓜园镇苴林村委会猴街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它规避执行。

 8、失信被执行人:高朝红

 

执行案号:

(2014)元执字第86号

被执行人:

高朝红

性别:

年龄:

62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3281954XXXX1919

立案时间:

2014年4月8日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元行非诉字第4号行政裁定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高朝红擅自开垦林地处罚罚金33945元。

被执行人住址: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委会大多乐村146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它规避执行。

9、失信被执行人:李春燕

执行案号:

(2015)元执字第198号

被执行人:

李春燕

性别:

年龄:

47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3281969XXXX074X

立案时间:

2015年8月13日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元民二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李春燕支付给杞军已清偿的执行款136800元,案件受理费3500元,合计人民币140300元。

被执行人住址:

元谋县江边乡江边幼儿园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它规避执行。

10、失信被执行人:李金林

执行案号:

(2015)元执字第266号

被执行人:

李金林

性别:

年龄:

26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3281990XXXX075X

立案时间:

2015年11月3日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元民二初字第150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李金林支付给朱丹欠款31800元,案件受理费547.5元,合计人民币32347.5元,已履行21067.1元,未履行11280.4元。

被执行人住址:

元谋县老城乡丙月村委会丙领哨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部分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它规避执行。

        我院将对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轮回曝光,主动履行的撤销其限制。


上述失信被执行人想要解除限制令,就要主动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并履行义务,否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同时,元谋县人民法院提醒社会各界,在与上述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经济交往中要谨慎小心,如有发现上述人员有高消费或隐匿财产的情况,请及时向元谋县人民法院举报,法院会对举报人的举报予以保密,举报电话:0878-8214220。


来源:元谋法院




郑重声明: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www.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会员咨询QQ群:902340051 入群验证:企业库会员咨询.

新的文章
 

楚雄热线

微信号:okchuxiong
功能介绍:楚雄热线(www.0878114.com)是楚雄网旗下综合分类信息门户网站,为楚雄州270万人提供便民生活信息,热点资讯!免费发布房屋租售、招聘求职、二手转让、车辆交易、征婚交友等信息,短信发布信息接收号码157-0878-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