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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对无照经营可行使职权?

作者:东莞市南城百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 来源:dgbn 发布时间:2014-10-16 浏览:675

  东莞企业管理咨询,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3.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4.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5.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6.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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