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0日,我局发布《关于申报2011年度局科研成果出版项目的通知》(京文物[2010]450号),内容如下(与公文有所改动):
关于申报2011年度局科研成果出版项目的通知
2011年度局科研成果出版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资助出版书稿的内容须围绕北京地区文物、博物馆的研究与保护工作,并确保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如各单位研究性的课题成果、主动性发掘的考古报告,个人或合作撰写的内容与所在单位业务工作联系密切的专著、论文集等(不含图录和科普读物)。
符合《北京市文物局文化遗产保护科学与学术研究规划(2009-2011年)》及《课题指南》中课题的科研成果,优先予以资助。
二、参与申报的科研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书稿达到“齐、清、定”标准,有详细的出版计划(经费预算,2011年内完成出版工作)。预算jx出版费和印刷费,不含稿费。
三、申报材料包括《北京市文物局科研成果出版项目申请表》(以上文件均从下载)一式5份、书稿5份(评审工作结束后可退回)。
四、自筹自支经费的局属单位不在申报之列。
五、请有申报项目的单位以公文形式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局考古科研处(《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经交局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择优予以资助。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