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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铁锂电池的性能

作者:中山市东凤镇方联电子厂 来源:fangliandz 发布时间:2018-11-05 浏览:1276
磷酸铁锂电池的性能

磷酸铁锂电池组的主要技术要求

编辑

(1)工作温度范围

电池组在下列环境温度条件下使用:

——充电环境温度:−10℃~55℃;

——放电环境温度:−20℃~60℃。

(2)电气性能

电池模块内电芯性能一致性。

电池模块内各电芯应为同一厂家生产、结构相同、化学成分相同的产品,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池模块内各电芯之间的静态开路电压{zd0}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不大于0.05V;

2)电池模块内各电芯之间的静态内阻{zd0}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符合:10mW以下的,偏差{jd1}值不超过0.5mW,10mW以上的不超过平均值的5%;

3)电池模块内各电芯之间容量{zd0}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不超过平均值的±1%。

(3)容量保存率

电池组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的95%。

(4)循环寿命

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应为800次~2000次。

(5)高温加速老化寿命

电池组按规定进行充电后放电,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冒烟或爆炸,其测试循环次数应不少于52次。

(6)电磁兼容性

1)静电放电抗扰性。电池组应满足GB/T17626.2-2006等级4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2)传导骚扰限值。电池组应满足YD/T983-1998等级B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3)辐射骚扰限值。电池组应满足YD/T983-1998等级B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4)浪涌(冲击)抗扰性。电池组应满足GB/T17626.5-2008等级4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7)电池管理功能

1)显示精度。电池组配有专用池管理系统(BMS),BMS显示的各种参数值与电池组实际的参数值之间的误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显示精度

参数名称

技术要求

电压

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充电电压显示精度应优于1%

电流

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充放电电流显示精度应优于2.5%

容量

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容量显示精度应优于5%

电池组工作环境温度

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温度显示误差应小于3℃

2)温度补偿功能。电池组充电应具有温度补偿功能。

(8)监控功能

1)通信接口。电池组宜具有RS232RS485/422、IP、USB等标准通信接口,通信协议参见YD/T1363.3中的蓄电检测装置通信协议,应提供与通信接口配套使用的通讯线缆和各种告警信号输出端子。

2)监控内容。电池组应具有以下实时监控功能。

遥测:电池组容量(SOC)、电池组/电芯电压、电池组/电芯电流、环境/电池组/PCBA板(可选)/电芯温度(可选)、电池组充电/放电电流、电池组内阻(可选)、电池组健康状态SOH(可选)等。

遥信:电池组的充电/放电状态、电池组过充/过流告警、电池组放电欠压/过流告警、电芯充电过压告警、电芯放电欠压告警、电池组极性反接告警、环境/电池组/PCBA/电芯高温告警、环境低温告警、电池组容量过低告警、电池组温度/电压/电流传感器失效告警、电芯失效告警(可选)、电池组失效告警(可选)。

遥控:充电/放电(可选),告警声音开关。

遥调(可选):电池组的充电/放电管理参数等。

(9)保护与告警功能

1)过充电保护。电池组处于过充电状态时,应切断充电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2)过放电保护。电池组放电至终止电压后,应切断放电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3)短路保护。电池组输出端发生短路,应瞬间切断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故障排除后,应能手动或自动恢复工作;瞬时充电后,电池组电压应不小于标称电压。

4)反接保护。电池组规定进行试验,应切断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瞬时充电后,电池组电压应不小于标称电压。

5)过载保护。电池组放电电流达到过载保护电流值时,应切断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瞬时充电后,电池组电压应不小于标称电压。

6)温度保护。当温度达到表2中保护点范围时,电池组应切断电路并告警;除电池组内部BMS元器件高温保护外,温度达到表2中恢复点范围时,电池组应自动恢复工作;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表2 温度保护

项目

保护点

恢复点

环境高温禁止充电保护

60℃±2℃

35℃±2℃

环境高温禁止放电保护

70℃±2℃

55℃±2℃

环境低温禁止放电保护

−30℃±2℃

−15℃±2℃

环境低温禁止充电保护

−15℃±2℃

−10℃±2℃

(10)安全性能分类

1)抗重物冲击。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2)抗热冲击。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3)抗过充电。电池模块按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4)抗过放电。电池模块按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5)抗短路。电池模块按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6)高温储存。电芯按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7)抗加热。电池模块按规定进行试验,爆炸电池没有任何部分穿透网屏,没有部分或全部电池突出网屏。

8)抗穿刺。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9)抗挤压。电池模块按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10)抗低压。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11)恒定湿热。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冒烟或爆炸,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的90%。

12)抗振动。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13)抗碰撞。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11)温度循环。电池组按6.6.15规定进行试验,其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电池组外观无破裂,无质量损失,容量不低于初始状态时的70%。

(12)阻燃性能。对于塑料外壳和保护盖的电池组,按照6.6.16规定进行测试,外壳应符合GB/T2408-2008中第8.3.2条FH-1(水平级)和第9.3.2条FV-0(垂直级)的要求。

(13)绝缘电阻。对于金属外壳的电池组,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电池组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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