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热油泵系统或通风机系统中的各种设备,如泵或通风机、电动机、调节装置等应选用耐用可靠、经济性高的产品,如选用国家发布或已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的节能型产品。
(2)导热油泵或通风机的性能必须和管路装置系统的性能相匹配,即通过泵或通风机的性能测试,求出其运行工况点,其设计运行况点应在泵或通风机翻造厂规定的{zj0}工作区域内;其实际常运行工况点的
运行效率,一般应高于泵与通风机设计{zj0}工况点效率的90%以上。
(3)对于压力(扬程)和流量变化幅度较大、运行时间较长的泵或通风机系统,应采用经济性高的调节方式或采用几台不同类型泵(通风机)调配运行。对于容量较大的泵或通风机,其调节装置的选择,
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zh1}选择最经济的调节装置。
(4)管路装置系统要布置合理,要尽量减少管路附件阻力。管路中的流体速度,应不大于经济流速。要避免管路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其泄翻率必须控制在有关标准所允许的范围以内。
(5)两台以上泵(或通风机)并联运行的系统经常要进行调节和调度时,应根据各台泵或各台通风机的运行特性,研究制定出优化调度方案,使它们能够在整个负荷变化范围内实现qfw的经济运行.
同时要防止运行工况点进人不安全工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