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例,不合理低价游案。经调查,成都hqgj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成都市旅游局给予成都hqgj旅行社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例,拒绝履行旅游合同案。经调查,北京泛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委派的领队杨登瀛在组团出境旅游过程中因团款纠纷拒绝履行旅游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条、{dy}百条的规定,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给予北京泛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三个月,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领队杨登瀛暂扣领队证一个月,并处2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旅行社直接责任人刘宝冲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