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人资报名条件—河南京腾职业培训学校
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校学生,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3)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4)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