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绘
表现风格的形成以设计师的艺术素质为前提,是设计师运用技法表达空间、形态、色彩中形成的笔法形式特征和艺术个性。如果把设计与表现作为主、客体关系来认识,那么设计表现就应成为设计师主观能动地调整环境设计向艺术方向发展的有效手段。在设计与表现的直觉—理性—感性的能动转换中,设计师对美的感悟、灵性的触动、创新的意念一起揉进表现的形式中,风格的意向之美便逐渐地孕育而产生。与此同时,对某种风格特征和艺术个性的感受将产生特有的审美趣味和艺术感染力,以达到美感共鸣来带动认同设计的目的,以此为条件的设计交流和沟通将提升到艺术更高的层面上展开。
手绘
设计是表现的目的,表现为设计所派生,脱离设计谈表现,表现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同时,成熟的设计也伴随着表现而产生,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手绘表现是判断把握环境物象的空间、形态、材质、色彩特征的心理体验过程,是感受形态的尺度与比例、材质的特征与表象、色彩的统一与丰富的有效方法,是在设计理性、直觉感悟、艺术表现的嬗变过程中对创意方案的美学释义。
手绘表现因继承和发展了绘画艺术的技巧和方法,所以产生的艺术效果和风格便带有纯然的艺术气质,其手法的随意自由性确立了在快速表达设计方案记录创意灵感的优势和地位。
手绘
表现的艺术手法、形式和风格在审美范畴中是构成意手绘境美的基本元素,其活力是烘托画面意境效果的决定因素,是设计师艺术感性地提升环境设计的美学价值基础。意境既:手绘表现所达到的环境美的艺术境界和高尚情调。对艺术境界的感受不能孤立于环境设计之外来认识,应明确表现形式的本质目的是提升设计的艺术价值,单纯为表现而失去设计的本质目的和方向的手法和形式将会本末倒置,失去设计表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