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仓储管理方面的法制、法规不够健全。在仓储管理法制方面,我国的起步较晚,已经建立的仓储方面的规章制度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水平的提高,已经不适合实际情况。至今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仓库法》。同时,我国仓储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强,不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利益
仓储管理应具备资讯追溯能力,前伸至物流运输与供应商生产出货状况,与供应商生产排配与实际出货状况相衔接。同时,仓储管理必须与物流商进行ETD/ETA连线追溯,分别是:ETD(EstimatedtoDeparture)——离开供应商工厂出货的码头多少量?离开供应商外bao仓库的码头多少量?第三方物流与第四方物流载具离开出发地多少量?ETA(EstimatedtoArrival)——第三方物流与第四方物流载具抵达目的地多少量?抵达公司工厂的码头多少量?抵达公司生产线边仓多少量?与VMIMin/Max库存系统连线补货状况。
国家邮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快件跟踪查询信息fu务规范》。《快件跟踪查询信息fu务规范》适用于快递fu务组织提供的国内快件、国际快件和港澳台快件的跟踪查询信息fu务。《快件跟踪查询信息fu务规范》的内容分别为必选和可选两类。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总理lkj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力促快递业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推动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这正是要发挥鳗鱼效应,让国内外快递企业同台竞争,倒逼国内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fu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