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届满前40个工作日至6个月向经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证申请审查表》;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证申请材料登记表》;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学历或者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6)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学历或者证明复印件;
(7)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新申办企业经营及仓库面积要求如下:
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经营场所和库房的面积应当满足经营要求。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经营场所应当整洁、卫生。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含验配类批发企业);经营一次性耗材类产品仓库建筑面积不下于100平方米。专营验配类零售企业不小于30平方米。
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需准备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及电子表格一份;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码证复印件;
3、法定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证明、学历或者证明复印件;
4、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6、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功能布局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7、经营设施、设备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