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动葫芦安装施工方案
一. 工程概况:
本起重机使用于安庆石化丙烯腈扩能装置,型号13HJ(起升电机功率为7.5KW,运行电机功率为0.8KW,转速均为1380rpm), 起重量为4T,起重高度为6m,安装在冰机厂房内。
二. 编制依据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31-96
招标文件及工程的初步设计资料
三. 施工程序及相应措施
(二)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1.到货验收
(1)开箱检验必须由甲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供货单位代表及施工单位代表共同参与进行,开箱检验前必须具备以下技术资料:
A. 设备技术文件
B. 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C. 设备装箱清单。
(2)开箱检验应检查以下内容:
A. 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B. 机、电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现象。
C. 开箱检查完毕且合格后,填写开箱检验记录。
2.基础验收
(1) 设备安装前,应对轨道基础进行中间交接,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轨道基础的测量报告、基础标高、中心线标记等完整的竣工资料、会同监理及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对基础的外观和外形尺寸进行检查。
(2) 基础表面应有明显的中心线及标高线,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和漏筋等缺陷。
(3) 设备基础中间交接完成后,有关单位应在中间交接记录上签字。
3.安装找正
(1) 电动葫芦轨道和车挡的安装。
(2) 钢轨铺设前,首先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3) 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4) 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5mm。
(5) 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10m时,其允许偏差为±3mm。
B. 轨道跨度大于10m时,其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zd0}不得超过±15mm。 ΔS=±[3+0.25(S-10)]
其中, ΔS----电动葫芦轨道跨度的允差(mm)
S-----电动葫芦轨道跨度(m)
(6) 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不应大于1/1000,应每隔2m测一点,全过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10mm。
(7) 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mm。
(8) 钢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拧紧螺栓前,钢轨应与弹性垫板贴紧,当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垫板大10~20mm。
(9) 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无松动现象。
(10) 轨道上的车挡宜在吊装电动葫芦前装好,车挡与电动葫芦缓冲器应接触。
(11) 电动葫芦车轮轮缘内侧与工字钢轨道翼缘的间隙应为3~5mm。
4.试运转
电动葫芦的试运转是在安装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