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企业库   [请登陆]  [免费注册]
小程序  
APP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 免责声明 ]     [ 举报 ]
企业库免费B2B网站
搜产品 搜企业
客服电话:400-000-8722

【消防知识】灭火器常识

1、 固体火灾应先用水型、泡沫、磷酸胺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进行扑救。

2、 液体火灾应先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3、气体火灾应先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4、 带电物体火灾应先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进行扑救。

5、 扑救金属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目前我国还没有定期型的灭火器产品。


郑重声明: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www.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会员咨询QQ群:902340051 入群验证:企业库会员咨询.

新的文章
 

首都人网

微信号:shouduren
功能介绍:来自新浪微博认证资料:生活网站首都人网www.shouduren.com官方微博 @; 首都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