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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交警查处交通违法36起 查获酒驾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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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和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交警中队统一安排部署,6月17日,万宁市交警部门在万城镇仁里桥设卡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在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过往车辆逐个进行检查,主要查处酒驾、驾以及无牌无证、超标车辆、载人3人以上的摩托车等行为。当晚,万宁市交警部门在万城仁里、兴隆、和乐等共设4个岗点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82人,警车10辆,检查各类车辆565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6起,查扣42辆摩托车,查获饮酒驾驶1人次。


交警部门表示,“酒驾”行为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坚决做到查处酒驾“零容忍”,决不放过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坚决按规定办事,该罚款记分的要罚款记分,该拘留的坚决拘留,查获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群,起到教育和震慑效果。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驾驶做出明确的规定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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